12 月 11 日消息,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 12 月 9 日,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合计突破 500 万辆,其中,报废更新超 244 万辆,置换更新超 259 万辆。
商务部指出,当前汽车以旧换新有力有序推进,政策效果加快显现。11 月份,国内乘用车零售 242.3 万辆,同比增长 16.5%,增速较 10 月加快 5.2 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零售 126.8 万辆,同比增长 50.5%,占国内乘用车零售量的比重达 52.3%。
1-11 月,全国乘用车零售 2025.7 万辆,同比增长 4.7%。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零售 959.4 万辆,同比增长 41.2%。
11 月份,全国报废汽车回收 103.2 万辆,同比增长 141.6%。1-11 月,全国报废汽车回收 687.8 万辆,增长 64.6%。
此前报道,今年 4 月 24 日,商务部、财政部等 7 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该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8 月 16 日,商务部等 7 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分别提高至 2 万元和 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