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消息,日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受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威兰达汽车,共计 2490 辆;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汉兰达汽车,共计 16 辆。
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召回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雷克萨斯 LM、LS、LC、RX、NX、ES、UX 汽车和部分进口丰田 ALPHARD、VELLFIRE 汽车,共计 237 辆。
三、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皇冠陆放汽车,共计 5 辆。
四、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
召回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 RAV4 荣放汽车、2021 年 11 月 5 日生产的部分凌放汽车,共计 3 辆。
从召回公告获悉,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混合动力系统的后驱动电机或传动桥上未粘贴触电警告标签,增加了维修人员意外触电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后驱动电机或传动桥免费粘贴触电警告标签,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