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得超过 0.65 元 / 度,9 月 1 日起执行

8 月 16 日消息,据海南日报,近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8 月 16 日消息,据海南日报,近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9 月 1 日起,海口电动汽车 (不区分车型) 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 0.65 元 / 千瓦时 (不包含电费);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包括充电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 0.60 元 / 公里 (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通知》同时要求,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该标准自 9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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