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消息,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浙江温州法院积极探索数据资源专业审判机制。
此外,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
2022年9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显示,七成多受访者认为仍然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六成多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受访者在网络购物时遭遇大数据“杀熟”现象最多,其次是在线旅游和外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