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 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 2.1 万个

3 月 2 日消息,从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现已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3 月 2 日消息,从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现已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购置等政策,举办全省性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广州、深圳优化小汽车总量调控管理,阶段性放宽小汽车指标申请资格。

《措施》指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 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 2.1 万个

此外,《措施》称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型储能、海上风电、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梳理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打造一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标的,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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