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符合相关标准给予每辆车 10000 元的财政补贴

1 月 29 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促进汽车…

1 月 29 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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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 10000 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 10%、最高 1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通知指出,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按照 50% 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 2023 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通知指出,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2023 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照 0.5% 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通知提到,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打造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实施整车和芯片企业联动计划,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行业扩产增能,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 1 亿元。着力提升专业服务业能级,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等金融业态,大力发展研发经济、基础研究、成果应用、工程技术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航运保险、融资租赁、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服务业项目支持力度。

通知提到,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继续实施新基建项目优惠利率信贷贴息政策,推进新一批新基建重大示范工程。支持重点企业联合攻关,加强底层技术和硬科技研发,支持“链主”企业组织开展技术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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