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0 日消息,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南京市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在参与企业新购 7 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附具体标准为:
-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在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补贴 3000 元现金 / 辆;
-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在 20 万元(含)以上,补贴 4000 元现金 / 辆。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若后续国家、江苏省继续出台类似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市级补贴予以叠加享受(上级政策有另行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