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高速服务区充电车位不低于10%

8月25日消息,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

8月25日消息,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任务之一。通知要求,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可参照执行。高寒高海拔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是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二阶段,是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三阶段,是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公众“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畅行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