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部长金壮龙: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机交互等技术全球领先

10 月 17 日消息,据《科创板日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今日在 2024 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开…

10 月 17 日消息,据《科创板日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今日在 2024 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开幕式上表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涵盖基础芯片、传感器、计算平台、底盘控制、网联云控等在内的完整产业体系,人机交互等技术全球领先,线控转向、主动悬架等技术加快突破。

全国 50 多个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开放测试道路 3.2 万公里,完成约 1 万公里道路智能化改造,安装路侧单元 8700 多套。下一步,工信部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注意到,今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本次发布的三项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

汇总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外部连接安全、通信安全、软件升级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 M 类(至少有 4 个车轮、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N 类(至少有 4 个车轮、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及至少装有 1 个电子控制单元的 O 类(包括半挂车在内的挂车)车辆,对于提升我国汽车产品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强化产业链风险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筑牢汽车信息安全防护基线具有重要意义。
  • 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以及用户告知、版本号读取、安全保护、先决条件、电量保障、失败处理等车辆软件升级功能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具备软件升级功能的 M 类、N 类和 O 类车辆,为规范车企软件升级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落实软件升级监管政策奠定坚实的标准基础。
  •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数据记录、数据存储和读取、信息安全、耐撞性能、环境评价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 M 和 N 类车辆配备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将为事故责任认定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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