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消息,今日,OPPO法务部在微博发文称,深圳某科技公司侵害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法院判决要求该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OPPO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原文如下:
近期,深圳某科技公司侵害我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要求深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深圳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中突出使用我司标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且严重损害我司的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司对此坚决予以打击。
未来,我司将坚定不移地持续采取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各类网络侵权行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