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加氢站通用要求》发布,10 月 1 日起实施

4 月 2 日消息,近日,根据 2024 年国家标准第 1 号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4 月 2 日消息,近日,根据 2024 年国家标准第 1 号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 GB / T 43674-2024《加氢站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海德利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正星氢电科技郑州有限公司、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文件称,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已建成加氢站 428 座,覆盖了全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和浙江省的加氢站数量多于其他省市自治区。在这些已建成的加氢站中,有 274 座处于运营状态,累计供氢能力达到 208 吨 / 每天。我国已初步构建了加氢站标准体系,包括加氢站设备、系统、运营管理等方面。

▲ 大连盛港甲醇制氢加氢一体站,图源中国石化

该文件规定了加氢站的分类、供氢方式、设备及组件、氢品质、电气、控制系统、交付资料、加氢站测试、标志与铭牌、运行管理、检查和维护等的要求,适用于以气态氢进行加注的加氢站。氢能船舶、有轨电车、飞行器、工程车辆、发电装置等的加氢设施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