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6 日消息,3 月 15 日,华晨中国汽车控股在港交所公告,控股股东华晨的 100% 股权已转让予沈阳汽车,并已完成办理变更之相关工商登记。
根据有条件投资协议交割后,华晨已成为沈阳汽车之全资附属公司;华晨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汽车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华晨及辽宁鑫瑞间接持华晨中国约 29.99% 股份。沈阳汽车已成为华晨中国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
华晨集团此前是华晨中国的控股股东,在 2020 年出现财务危机。当年 10 月 23 日,华晨集团因未能按期兑付规模 10 亿元的私募债券“17 华汽 05”,而发生实质性的违约。
2020 年 11 月 16 日,华晨集团公告称,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 65 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 1.44 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2020 年 11 月 20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此前,宝马和一汽等车企的身影曾出现在华晨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但最终由沈阳市政府接手华晨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