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 日消息,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C 级、E 级、G 级、S 级、CLS、AMG GT、GLC SUV、GLE SUV、GLS SUV 汽车,共计 65191 辆。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部分国产 C 级、E 级、GLC SUV 汽车,共计 203248 辆。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部分国产 V 级、威霆汽车,共计 14621 辆。
从公告中获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阻力增大。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燃油输送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生产者通过后续调查,确认缺陷产品范围需要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