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4 日消息,2024 年 1 月 19 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到,清洁运输方面,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 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企业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不到 80% 部分,要采用新能源车辆替代。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 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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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水泥、焦炭生产国。2022 年,我国水泥产量 21.3 亿吨,焦炭产量 4.7 亿吨,分别占全世界总产量的 57%、70%。两个行业都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水泥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仅次于电力、钢铁行业;焦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在各行业中排名第二,且废气中含有大量苯、苯并芘等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从文件中获悉,《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 2025 年底,重点区域力争 50% 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8 年底,重点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 80% 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