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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票来了!房屋被征收,2月起可选房票补偿

1月11日消息,日前,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月11日消息,日前,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在征收补偿中,被征收人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基础上,增加“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的补偿,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费、迁移费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图片源自: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早前相关报道,1月4日,《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成为首个推出房票安置的一线城市;1月5日,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城中村改造项目先行试点房票安置,这标志着广州房票制工作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