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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剧TV官微回应负责人获刑:涉案韩剧TV APP为山寨版

11月9日消息,今日,一则#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 消息引起网友关注。 对此,韩剧TV官方微博发布声明:…

11月9日消息,今日,一则#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 消息引起网友关注。

对此,韩剧TV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最近“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在此我方郑重声明,文中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并非我方出品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据了解,这是源于江苏高院官微今日发布了一篇文章。

该文章中称,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 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

熊某等五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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