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消息,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500万元,所属司法案件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8月份,特斯拉诉“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一案判决结果公布。
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处被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特斯拉啤酒”)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特斯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
后“特斯拉啤酒”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据悉,从2019年起,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冒用特斯拉商标制造特斯拉苏打酒和特斯拉啤酒,并打着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等宣传口号进行售卖,以牟取大额利润,宣传图中甚至有特斯拉Model X出镜,造成大量消费者被误导,遂被特斯拉起诉。
在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可知,其经营有特斯拉系列酒品,包括特斯拉苏打酒瓶装系列、苏打酒铝管装系列和特斯拉啤酒系列,其不仅与特斯拉撞名,同时就连LOGO都有相似之处,因而被特斯拉诉诸法庭。